完善公司治理

决策制度

中国移动实行总裁负责制, 总裁为法定代表人, 领导并负责中国移动的全面工作。总裁及其他集团公司领导人职务管理,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对任期内总裁的业绩进行考核,建立了业绩考核谈话制度,与中国移动总裁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并在2006年修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完善了绩效考核标准。2007年,中国移动获评2004-2006中央企业任期考核“业绩优秀企业”。


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是总裁办公会议,所有公司重大决策均由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章程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部总经理组成,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根据需研究的事项,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 (一)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二)研究决定涉及全网性的网络规划、资源配置、业务规章、价格策略、投资融资、资本运营、利润分配、技术开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以及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调整和机构设置等重大决策;
  • (三)确定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 (四)决定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以及所投资企业与机构的领导成员,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所投资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成员,派出监事会成员;
  • (五)审批子公司章程、重大决策方案以及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工作报告;审批子公司限额(具体限额由集团公司确定)以上的对外投资、借贷;审批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股票、债券的发行方案;
  • (六)研究决定集团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和集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 (七)研究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应出席人员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时,可以召开会议。
  • 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副经理可以视情况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国家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通报重要情况,部署集团公司的重要工作,必要时可以召开集团公司全体员工会议。


同时,为保障出资人权益,降低公司决策风险,国资委向中国移动派驻监事,并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中国移动有6名国资委专职监事以及2名内部监事。中国移动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