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中国移动的第二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时间跨度为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报告将同时发布中英文版本。
为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本报告中2007年与公司运营相关数据披露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详见报告正文)。
报告编写参照了联合国全球契约(Global Compact)颁布的“十大原则”以及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G3标准和GRI通信行业补充标准,经过自我评估,中国移动认为信息披露已经达到GRI所规定B级。
内容选择
选择报告内容的过程中,中国移动遵循GRI报告的重要性、完整性、可比性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原则,同时开展了下列工作:
·与利益相关方进行了充分沟通,以了解其对中国移动报告的期望(参见15-16页)。
·根据与企业战略的相关性对信息进行了优先级的排序(参见6、7和16页)。
·为中国本土的可持续发展的背景提供了丰富的信息。
·报告中使用了丰富的案例,包括中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移动在巴基斯坦的运营子公司。
报告范围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所使用数据与案例均来自中国移动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运营子公司,以及巴基斯坦运营子公司。
2007年2月14日,中国移动完成对巴基斯坦第五大电信运营商巴科泰尔(Paktel)的收购,并将其更名为辛姆巴科公司(CMPAK)。本报告已包含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在下一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将会披露更多有关该公司的信息。
数据收集
2007年,中国移动在全集团启动了环境数据的收集工作,这也是本报告环境责任部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在保证数据准确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中国移动将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数据收集的电子系统。
| 公司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注册资本 | 518亿元人民币 |
| 成立时间 | 2000年4月20日 | 资产规模 | 超过7,000亿元人民币 |
| 总部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 所有权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 上市方式 | 全资拥有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由其控股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在境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在香港和纽约上市。 | ||
